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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权知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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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专*申请 专*所保护的技术方案 |
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对创造性的影响
审查员在评价创造性时,会根据本发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得到区别技术特征,然后根据该区别技术特征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审查员经常认为在面临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时,采用该区别技术特征为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手段,通过对比文件结合公知常识来评判本发明的创造性。 对于这类审通,如果默认审查员认定的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正确,而论证在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时,采用该区别技术特征是非显而易见的,就陷入了怪圈,不能准确评价该方案的创造性。 审查指南关于三步法的描述中,明确说明了本发明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根据区别技术特征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来确定的,然而实际过程中,审查员经常通过区别技术特征在公知常识中所起的作用确定本发明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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